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等4家园区企业变更出资人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东莞市国资委持有的我司100%股权变更为东莞市滨海湾新区管委会持有,同时授权新区管委会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按照文件要求,5月7日,我司在市工商局完成了股权转让及出资人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出资人正式变更为东莞市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由新区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至此,我司股权结构由原来的市国资委65%、东实集团35%,变更为滨海湾新区管委会100%控股。
接下来我司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进一步理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权责明确、科学管理、高效运转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