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滨海湾湾区一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的委托,就湾区1号二期酒店招租项目(重新招租)进行竞价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湾区1号二期酒店招租项目(重新招租)
2.项目编号:dgds2020-237
3.租金底价:22元/㎡/月,注:响应报价低于租金底价视为无效响应。
4.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 |
租赁期限 |
租金底价 |
湾区1号二期酒店招租项目(重新招租) |
2021年—2039年12月21日(免租期限为18个月) |
22元/㎡/月 |
二、供应商资格
1、在参与本项目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报价程序
1.报价程序
(1)申请登记。供应商自2020年12月09日起至2020年12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817现场申请登记,不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的,不得参加报价。供应商申请登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者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者其他组织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仅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2)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地址递交响应文件。
(3)确定报价结果。按照最高报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4)发布成交公示。招租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3天)。
(5)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到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6)签订合同。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2.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817
四、报价文件及制作要求
1.竞价文件由邀请函、项目概况、招租需求明细、合同文本和响应文件格式五部分组成。
2.招租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需求、租赁期限等要求。
3.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2)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响应文件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响应文件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4)供应商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密封递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或撤销。
5)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代理机构、招租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6)传真或电传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五、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交易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和时间
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代理机构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且缴纳人与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
接收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550880206774700165
开户银行名称:广发银行东莞东翔支行
联系人:张小姐,电话:0769-22113226(供应商在转账时需写明项目编号,否则将影响交易保证金的退款进度)
(二)交易保证金的处理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按规定将交易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且向代理机构付清代理服务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若非招租人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招租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全部扣除该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提供虚假、失实资料造成招租人和代理机构损失的;
(2)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信息、恶意串通等手段,压低租赁价格或有碍公平交易,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恶意串通压低(哄抬)价格或与招租人私自达成交易的;
(3)对招租人、代理机构或其他相关人员施加影响,扰乱交易活动正常秩序,影响交易活动公正性的;
(4)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5)未按约定签订交易文件、支付代理服务费或租金价款等费用的;
(6)公告中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招租人、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
六、成交原则
采用最高报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报价最高的供应商多于一家时,由报价最高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直到报价最高的供应商只有一家为止。
当满足竞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经招租人对成交结果确认后,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没有响应文件满足竞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将重新招租。
七、有效性审查
由审查小组(由一名招租人代表及两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不合格,认定其报价无效: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
2.未按照竞价文件的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
3.响应文件未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制作(盖章、密封、提交份数等);
4.对招租需求、合同文本有负偏离;
5.报价低于租金底价;
6.违反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的规定。
八、响应文件的澄清。
审查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审查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九、租赁保证金
1、租赁保证金金额为:首月租金的三倍。
2、成交供应商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向招租人提交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须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经招租人验收确认物业无毁损且供应商未违约的情形下将租赁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接收租赁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滨海湾湾区一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1006730910006979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金沙支行
十、合同履约
1.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2.成交供应商与招租人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定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
十一、其他
1、本竞价文件解释权属代理机构。
2、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叁万元。
十二、本次招租项目有关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单位名称: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817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113229
招标人:东莞市滨海湾湾区一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控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9日